2018年7月11日,中检浙江公司参加了由杭州海关对外召开的“推进单证电子化”、“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的工作培训会。
此次培训会议由杭州海关(原浙江检验检疫局通关处)孔先利处长在会上传达了《全国通过一体化关检业务全面融合框架方案》(署改发(2018年)82号)文件精神,解读了关检融合统一报关单申报的中心要旨,介绍了推进关检融合的重要时间节点:海关总署在2018年6月1日已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在2018年6月12日印发了“深入推进检验检疫电子化的通知”,并将在2018年7月15日正式对外发布全面推动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实施的工作通告,明确2018年8月1日正式取消入出境《报检单》、启用实施新版《报关单》。
为做好“推进单证电子化”、“关检融合、整合货物申报项目”两项工作,海关总署在加快推进单证电子化的进程中,要求关检业务融合,系统整合、流程优化、单证统一、代码规范,设施完善,单证精简,措施到位。
单证电子化工作措施的八项原则:
1、拓展电子化申报方式和途径,支持多种格式、多种方式;
2、提升电子化申报便利;
3、精简电子化申报要求;
4、增设电子化监管手段;
5、加快官方证书国际联网;
6、优化电子化作业流程;
7、推行电子化签证服务;
8、加快单证事后监管。
此次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改革力度大,目前海关总署已完成对原总署、原总局的报检、报关业务项目的梳理整合,将原来报检、报关共290个货物申报项目整合为163个,减少28.8%;极少使用的申报项目进行删除,初步将原报关、报检单合计229个货物申报数据元减少到约160个;在原报关48个项目的基础上,增加8个原报检项目,形成了具有56个项目的新版报关单。对于海关总署或原总局尚未进入管理系统的单证,本着谁发证谁公开的原则,由各省级单位的相关业务处室或分支单位负责将该证信息维护进入主干系统,通过系统进行整合。
主办单位培训中特别提示,只具备代理报检资质的单位今后开展相关申报业务须按照海关总署的规定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报关资质的备案工作。
通过此次培训会议,中检浙江公司充分理解了关检融合的重大意义,获悉了杭州海关开展“推进单证电子化”、“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的工作的最新进展。同时,将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海关关检融合改革,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市场部 杨栋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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