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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1月1日起出口苏丹商品需实施装运前检验

发布时间: 2013-10-23 09:12: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摘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就出口苏丹装运前检验的工作安排,2013年11月1日起,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将对中国出口苏丹的部分工业产品正式开始实施装运前检验。自2014年1月1日起,苏丹标准计量组织等有关部门将凭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办理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验证放行手续。届时苏丹将是继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和伊朗之后,第5个由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国家。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企业应该重视装运前检验工作,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咨询相关的规定,熟悉流程,了解相关的检验监装规定和要求,避免因准备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要关注出口苏丹工业产品的质量要求,熟悉检验标准,避免因不了解检验标准和技术法规影响正常出货。三是与客户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装运前检验事宜,预留足够的检验时间,保证装运前检验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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